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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洹河小流域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3577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洹河小流域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已由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水利局以安财预[ 2015 ]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林州市洹河小流域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监理
2.2 招标编号:SL2015JL055/2
2.3工程建设规模为:主要措施有石坎梯田整治73.8hm2;水保林积346.8hm2;经济林90.6hm2;封禁治理1738.8hm2;田间道路1.43km;排水沟渠3.16km;蓄水池10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投资+省投资,已落实。
2.5项目总投资:约805万元。
2.6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
2.7招标范围:该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总监岗位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5 2010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信誉良好;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包括拟任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备案(附网上截图),拟任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3日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通过企业身份验证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四层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591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女士          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2-6831638    0371-55679799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联 系 电 话:0372-6812817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