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文峪乡庙沟村公路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日期:2015-11-03 浏览次数:2633次
卢氏县文峪乡庙沟村公路扩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卢氏县文峪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文峪乡庙沟村公路扩建工程;
3、招标编号:HNDM-20151105;
4、建设内容:公路扩建1.159公里;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卢氏县文峪乡庙沟村;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工 期:90天;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9日(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农商行三楼)
3、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3.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
3.2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3.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 件;
3.4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3.5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提供的,企业可以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5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整(¥15000.00)
2、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15时00分
投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文峪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13939810110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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