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5-10-27 浏览次数:3848次
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开标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8时30分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园林[2015]-011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豫潢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123204.23元
拟任项目经理:李雪
建造师注册号:41142342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春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006093.94元
拟任项目经理:葛长顺
建造师注册号:411424335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四季青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167330.67 元
拟任项目经理:彭代芝
建造师注册号:411413741
监理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李军
注册证号:4100302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协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38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李增明
注册证号:4100754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0000 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郭云涛
注册证号:41004458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29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713916870
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女士
电话:15346189989 18339777478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信息科技大厦12层)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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