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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10-23 浏览次数:3779次

                                      招标编号:郑财经建2015-09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5】7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24.31%,省财政资金12.15%,市财政资金63.54%。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东岗村,郑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
所院内。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概算6965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7825㎡(最
终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为准),建设内容包括:戒毒治疗区、戒毒区、业务综合楼、附属用房、戒毒区大门、设备用房等。
2.3 本次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 工期控制目标:施工中标工期,外加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及1个月的
善后事宜服务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
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社保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为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5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与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年 10 月 23 日至2015年 10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的每日8:30-11:30与14:30-17:00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
4.2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文件中必须包括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单位的注册证、社保、劳动合同及无在建承诺书、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行报名。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公司通知五日内(每日8:30-11:30与14:30-17:00)持单位介绍信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729370823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18538718727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