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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9-25 浏览次数:2449次

1、招标条件

罗山县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已由豫财农【2015】103号、豫财农【2015】113号、信财预【2015】2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罗山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罗山县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位于罗山县南部,属淮河流域一级支流小潢河沿岸,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项目区冲口小流域面积45.7K㎡,原有水土流失面积34.23 K㎡,目前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6 K㎡。根据上级下达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计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 K㎡,安排在皇城山项目区内冲口小流域内实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
施工标(合同编号:LSSB-SG/2015):坡改梯、营造经济林、封育治理、整修大塘、配套排水沟、沉砂池、生产道路、护岸护砌等工程施工工作。
监理标(合同编号:LSSB-JL/2015):罗山县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全部建设监理任务。
2.3 工期要求
施工标:240日历天;
监理标: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施工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⑷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⑸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⑺ 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⑻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⑼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2 监理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⑶ 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相同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⑷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业绩;⑸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及以上持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⑹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在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3.4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或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⑴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⑵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6 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8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监理标段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需携带资料:
施工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1中要求所应具备资质的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
监理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中要求所应具备资质的资质证书(副本);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2人以上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相同项目建设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近3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络下载页);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要求验原件且留存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罗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697361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17837801   0371-55679799
 
水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水利局
电 话:0376-627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