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范里镇三门村文化大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5-09-10 浏览次数:2620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范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卢氏县范里镇三门村文化大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卢氏县范里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范里镇三门村文化大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3、招标编号:HNDM-20150903
4、建设内容: 建筑总面积203.18㎡,地上二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6.90m。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卢氏县范里镇三门村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8、工 期: 60天: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6日(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3.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附资质动态考核);
3.2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3.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 件;
3.4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5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4.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领取,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五千元人民币整
2、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县支行
账 号:16-18310104001466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15时30分
投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范里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5238900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398-8526169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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