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蔡县陈店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日期:2015-07-31 浏览次数:2624次
(项目编号:XCJS2015-041)
编号:02
各投标人:
因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客户经理变动,我公司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P10页:“1、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人开户行找交易中心客户经理李久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银行印章。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收款人开户行印章的打款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另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人携带上述凭证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头工程招投标中心找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一周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由工程招投标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变更为:1、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人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银行印章。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收款人开户行印章的打款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另开收据。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人携带上述凭证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头工程招投标中心找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最后交到二楼财务室,由财务室一周内予以退还。保证金如有丢失,经财务室查询确认确实没有退还的,投标企业需携带打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心信息室,由信息室发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然后由工程招投标中心和中心领导处签字后退还。
二、请已经办理过保证金手续的投标人,持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李久斌的转账凭证到交易中心开户行重新办理保证金确认手续。
招 标 人:新蔡县陈店镇龙口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建设现场指挥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3362237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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