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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器材采购安装及维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15-07-27 浏览次数:3529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器材采购安装及维修工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器材采购安装及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SJ-2015-174
三、项目内容:
3.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2采购内容:七氟丙烷70KG5瓶、柜子5个、控制系统1套、烟感20个、温感20个电磁阀4套、声光5个、手报按钮5个、绝缘双绞线500米、控制模块5个,手提式灭火器44个的采购安装及系统维修调试验收。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消防器材生产销售或安装施工服务;
五 、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询价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2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2015 年7月28日至 2015 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5.3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5.4  询价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15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信息:
6.1  接受报价文件时间: 2015 年 8月5日上午9:00时;
6.2  报价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6.3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报价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秀科   电  话: 15037369990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飞   电  话:0373-5057567  15603829502  0371-55679799
九、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373-3028801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