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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南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前期工程变更通知
日期:2015-07-16 浏览次数:2798次

    原招标文件第13页21.4评标内容及评分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首先核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文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开标后,首先应对投标企业的资格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文件不再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进入评标程序。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濮建文〔2010〕82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现变更为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首先核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文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开标后,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企业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其投标进入评标程序。
合理低价中标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濮建文〔2010〕82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濮阳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