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06-08 浏览次数:3610次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园林[2015]-0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作市影视湖景观工程紧邻焦作影视城景区西侧,占地约4.5万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约2.5万平方米,景区的主要景观有瀑布、湖心岛、蝶湖、游园、下沉式广场,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塑石景观、园林绿化、湖底治漏、环湖道路、水循环系统;施工标段为园林绿化部分;及本项目监理。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施工标一个,监理标一个;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监理标段: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7 本次招标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9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原件,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10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8 日至2015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进行报名(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4.2 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4.3 注:施工标段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及有效期内的生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报名(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其中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监理标段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其中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8 日至2015年 6 月 12 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
6.2 施工标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3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多媒体 厅(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2015年 7 月 3 日 9 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 厅(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7.4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媒介查看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8日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焦东南路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信息
科技大厦12层)
邮 编: 454000 邮 编:454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15713916870 电 话:15346189989 1580391842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10. 监督人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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