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变更通知
日期:2015-05-26 浏览次数:3747次
一、项目名称:乡镇卫生院取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原交采 2015GB23号
三、招 标 人:原阳县卫生局
四、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公告 第4项 投标人资质要求:4.7投标供应商可以是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本次招标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现”变更为:投标供应商可以是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
其他内容不变,一切按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卫生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25929090
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 18568216833
原阳县卫生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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