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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大沙河迎宾路两侧防洪工程弃土外运项目工程和监理的谈判公告
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5620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大沙河迎宾路两侧防洪工程弃土外运项目工程和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沙河迎宾路两侧防洪工程弃土外运项目工程和监理 
二、采购编号:焦采谈判采购-2015-40号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5]-001号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迎宾桥西为一标段弃土量约35万立方米;迎宾桥东面主河道南侧为二标段弃土量约30万立方米;迎宾桥东面主河道北侧为三标段弃土量约30万立方米;监理设一个标段;本项目需要将大沙河内弃土共计约95万立方米运至大沙河带状湿地绿化用地处,运距约21.3km,并经简单平整后移交焦作市园林局(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土石方运输资格; 
(4)投标人的运输车辆必须是全封闭城市渣土专用车;
(5)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含乙级)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4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出售及报名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不接受邮递。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
施工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封闭城市渣土专用车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备案)。 
监理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厅备案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证明(包括企业备案和授权委托人备案,网上下载打印);(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备案)。 
6、谈判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15时前;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5年3月6日15时整; 
谈判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15716525758
联系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568号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15346189989 0391—3589989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新店村252号(普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