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开封县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27 浏览次数:4055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开封县2014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己由豫发改农经〔2014﹞14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开封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MZB(开)20141102
2.2项目投资:约人民币2432万元
2.3建设地点:仇楼镇的刘楼、仇楼、周寨、十里铺、陆庄、沈李楼、辛口、老牛庄、朱寨、万寨等10个行政村。
2.4建设规模:1.69万亩
2.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一至四标段40日历天/标段,五至二十八标段90日历天/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数量单所含内容及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全监理
2.9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建机井工程(陆庄、仇楼、含标示牌)
二标段:新建机井工程(刘楼、周寨、十里铺、含标示牌)
三标段:新建机井工程(沈李楼、辛口、朱寨、含标示牌)
四标段:新建机井工程(老牛庄、万寨、含标示牌)
五标段:新建机耕路工程(2、5号路、桥1座、标示牌2块)
六标段:新建机耕路工程(4、6号路、生产桥5座、标示牌10块)
七标段:新建机耕路工程(7、9、10号路、桥2座、标示牌4块)
八标段:新建机耕路工程(11、12、13、14、23号路、桥2座、标示牌4块)
九标段:新建机耕路工程(16、17、18号路)
十标段:新建机耕路工程(19、20、21、22号路、桥3座、标示牌6块)
十一标段:新建机耕路工程(1、3、8、15号路、桥1座、标示牌2块)
十二标段:修复路(1、3、4号路、桥1座、标示牌2块)
十三标段:修复路(2、5、6号路、项目区简介牌1块)
十四标段:新建桥涵工程(刘楼、周寨、仇楼、陆庄、标示牌38块)
十五标段:新建桥涵工程(沈李楼、老牛庄、十里铺、辛口、朱寨、万寨、标示牌28块)
十六标段:供电工程(刘楼、仇楼、周寨、十里铺、陆庄)
十七标段:供电工程(沈李楼、辛口、老牛庄、朱寨、万寨)
十八标段:地埋线工程(仇楼、刘楼、周寨)
十九标段:地埋线工程(十里铺)
二十标段:地埋线工程(陆庄、辛口)
二十一标段:地埋线工程(老牛庄、朱寨)
二十二标段:地埋线工程(沈李楼、万寨)
二十三标段:地埋管工程(刘楼、周寨、十里铺)
二十四标段:地埋管工程(仇楼、陆庄、沈李楼)
二十五标段:地埋管工程(辛口、老牛庄、朱寨、万寨)
二十六标段:井用设备(刘楼、仇楼、周寨、十里铺、陆庄)
二十七标段:井用设备(沈李楼、辛口、老牛庄、朱寨、万寨)
二十八标段:施工过程阶段及保修期全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一至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专业凿井叁级(丙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3 五至十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或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4十六至十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5十八至二十五标段为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需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且具有安装能力。
3.6二十六至二十七标段为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配套工程安装业务(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水利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7二十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或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月 27 日至 2014 年 12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2:3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县县府西街建行三楼)投标报名。
4.2 报名时携带资料:(报名资料需装订整齐)
4.2.1一至四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2 五至十五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3 十六至十七标段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4十八至二十五标段报名时携带资料:生产厂家需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5 二十六至二十七标段报名时携带资料:生产厂家需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配套工程安装业务(河南省水井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二级及以上);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水利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6二十八标段报名时携带资料: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7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日期,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4.2.8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各投标人对以上多个标段,只能报一个标段。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办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时须提供:查询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
(开封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837861661)
4.6一至二十七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200元/ 份,二十八标段招标文件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7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标段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标段估算价的10%,由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4.8报名时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到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注册证,现场经网上验证,如注册证与网上信息不符,则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371–2666 318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女士 徐女士
电 话:131 0378 3040 139 3789 1959 0371—2386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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