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仪器场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7 浏览次数:446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林州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林州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仪器设备
1.2采购编号:LCG2014-326-169
2、投标人条件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
2.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文件及相关通知,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17日— 11月21日17:00前,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地点
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二楼)。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 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7.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3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公告期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7.7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的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8、联系方式
8.1 采 购 人: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598145268
8.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 0372-6831638
电子邮件:6831638@163.com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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