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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有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31 浏览次数:3982次

                                       招标编号:经建【2014】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有建筑物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主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东岗村,郑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
2.2、建设规模:拆除面积约1735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达到拆除标准和要求。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郑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有建筑及三星公司烂尾楼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拆除,并将建筑垃圾及现有建筑内垃圾全部清运走,运距及垃圾安置自行考虑)。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爆破与拆除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07)。
4.3、报名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类似业绩合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4、招标资料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郑州市公安局市局东院机关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5729370823     电        话: 0371-55679799  15837199887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