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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儿科病房楼1-3层、眼科及口腔科门诊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01 浏览次数:4305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儿科病房楼1-3层、眼科及口腔科门诊装饰改造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儿科病房楼1-3层、眼科及口腔科门诊装饰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院内
2.3建设规模:装饰改造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儿科病房楼1-3层装饰改造面积约900平方米,眼科及口腔科门诊装饰改造面积约60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60日历天
2.6质    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5投标人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4.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外省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图纸共1000元,售后不退。
5.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
6.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南顺城街136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71-60105516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梦姣、肖三军  
电    话:0371-55679799
传    真:0371-63812233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