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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07-14 浏览次数:4362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尉财采2014(0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尉氏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尉氏县城区。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交货安装期限 :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5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平台设备,摄像头、承载以上视频监控信号高速传输的运营商光纤线路(具体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6 质保期:三年
2.7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
第1标段:尉氏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配套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本项目安装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1标段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安防一级资质;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第2标段潜在供应商就具备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格;
③项目总监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项目总监理注册证书、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及开标时间均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与相应招标要求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供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理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监理标段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监理标段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 6950 3319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中段畜牧局六楼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371-23866811    15137873207
电子邮箱:hndmkfb99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