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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补充完善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05 浏览次数:4224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农[2012]20号文批复,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林州市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建设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红旗渠灌区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林州市境内,东径113°37′37″~114°51′,北纬35°50′03″~36°21′57″,西连太行山主脉东缘,北隔漳河与河北省涉县相望,东与本省安阳县、鹤壁市毗邻,南与本市淇河灌区接壤,南北长71km,东西宽28 km,灌区控制面积1374 km2;
2.2建设地点:林州市;
2.3计划工期:实际施工60日历天(根据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进行间断性施工);
2.4招标范围:
渠道工程,主要内容:①渠道清淤1902m;②渠墙砼衬砌3990m;③渠底衬砌1902m;④渡槽砼全断面衬砌677m;⑤渡槽墩台勾缝350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 2009年4月1日以来企业须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且企业信誉良好;
3.1.5. 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且信誉良好。
3.1.6.潜在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及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本项目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1.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9.潜在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11日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备案并从中心网站(www.ay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不组织。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158363551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韩女士    
电  话: 0371-55679799  0372-6831638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372-3387729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地    址:林州市人民路33号
监督电话:6812817
 
 
 
                  林州市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