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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玉皇庙镇徐庄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4289次
    通许县玉皇庙镇徐庄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豫政文[2013]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四标、十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通许县玉皇庙镇徐庄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4】01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通许县玉皇庙镇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450万元
4、建设规模:2481.88公顷
5、招标范围:通许县玉皇庙镇徐庄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四标、十标)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8、标段划分:
   四标段:河流村片区田间道路工程
   十标段:本项目桥涵、土地平整工程
三、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施工业绩资信较好,无不良记录;
7、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8、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9、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证明结果告知函(报名及开标时间均需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10、潜在投标人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其他标段中标单位,不再参与此次投标)。
四、报名条件: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报名及开标时间均需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及潜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图纸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 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许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7845463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637813787     0371-2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