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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第四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4-04-21 浏览次数:4319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郏县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郏县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四标段第一次报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第四标段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jzc2014-035Bg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郏县堂街镇东部紫云山西坡的梯田上,原恒压喷灌区和微灌示范区的东边,距堂街约1km。涉及11个行政村1.125万亩耕地,发展微灌1.125万亩。为输水钢管管道及其配件设备的购置。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为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的管材生产企业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④具有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⑤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⑥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⑦企业自2011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供货项目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⑧本次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3.4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3年10月-2014年03月份的工资单);③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3年10月-2014年03月份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请报名人于2014年04月22日至2014年04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28日下午17: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到河南省郏县龙山大道与经三路交叉口易诚电脑二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郏县龙山大道9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6124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812233     15716562990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    话:0375--259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