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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兰考柳林林场职工宿舍、食堂、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3-28 浏览次数:4478次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兰考柳林林场职工宿舍、食堂、厨房新建工程项目,已由汴民函【2013】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兰考柳林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兰考柳林林场职工宿舍、食堂、厨房新建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汴财招(2014)19号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关乡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5建设面积:约420平方米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2.8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 河南省兰考柳林林场职工宿舍、食堂、厨房新建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人报名前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监办签订《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一式叁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管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专栏中下载,签订人根据“下载须知”的要求签字盖章后到交易监督办公室统一签订),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已签过的单位需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注:投标人签订廉洁承诺书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或提供以下材料:(1)签订人必须为单位法人代表,办理人可以是单位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人;(2)法人代表到现场签订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3)授权的办理人必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能证明其是委托单位正式职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近期记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参与交易活动的,签订《廉洁承诺书》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进豫企业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手续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28日至 2014年4月 3 日上午9:00~11:30,下午 2:30~5: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1号窗口(开封市宋城路92号)参加报名。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4施工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开标室(宋城路9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南省兰考柳林林场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    话:15837812999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时女士    电    话:18637877915    0371-2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