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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延津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517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延津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邮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以北,文化路以西   2.2资金来源:自筹    2.3招标规模: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总面积12966.9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1777.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1189.54平方米;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4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500日历天;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   2.7标段划分: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均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原件到开标现场签到,亲自参与投标开标活动。   3.2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3.2.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外省企业进豫投标,需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09]31号)文件规定,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4年03月03日至2014年03月07日上午8:30时-17:00时。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4.2.1施工标段: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进豫备案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2)报名时要求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报名现场(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2.2监理标段: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进豫备案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2)报名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报名现场(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2.3开标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南环路与牧野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心连心花园22号楼一楼北邻德邦物流)。     4.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监理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图纸售价20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邮政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837312966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371-55679799   15603829502    电子邮箱:455287003@qq.com                                                         2014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