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及配套工程PPP项目湿地公园完工子项验收的潜在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应在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路西)获取采购文件(谈判文件,下同),并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及配套工程PPP项目湿地公园完工子项验收;
2.采购编号:HNDMCG-2024-1;
3.采购预算价(费率):审定金额的2.6‰;
4.采购内容:对淇淅大道两侧景观提升项目、植被恢复项目、智慧管理平台项目、鹭桥及鹭桥小广场项目共计4个子项目参与收量、项目验收及竣工结算审核等相关服务工作;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程建设地点:林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成果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止;
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6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3.2近三年(2021年10月份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停止营业、注销、破产等状态,以及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的随机抽查中供应商及其分公司未被列入不合格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路西);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路西);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林州市龙安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北10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响应文件开启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MB11049525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万泉湖景区办公楼
联系人:武靖凯
电 话:18211623515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53889852Q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领涛
电 话:18538232898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中共林州市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
监督电话:0372-6801689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靖凯
电 话:18211623515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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