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西四环北延(原金樽路)(绿境路-大河路)等3条道路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1〕53号、郑发改设计〔2020〕411号、郑发改设计〔2020〕4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西四环北延(原金樽路)(绿境路-大河路)等3条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2.2项目概况:1.郑州市西四环北延(原金樽路)(绿境路-大河路)道路工程:本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北起绿境路,南至大河路,道路全长1298.816米(扣除西四环大河路互通式立交工程范围内路段),红线宽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绿化、电力、给水及附属工程等。
2.郑州市中央大道(大河路-滨河路)道路工程:本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北起大河路,南至滨河路,道路全长547.871米,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21〕22号 ),同意中央大道进行甩项处理,甩项后实施长度298.552米。规划标准红线宽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绿化及附属工程等。
3.郑州市毓秀路(绿达路-春融路)道路工程:本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北起绿达路,南至春融路,道路全长664.529米,扣除绿达路交叉口,实际设计长度为641.489米。规划标准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绿化及附属工程等。
2.3比选范围: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协助招标人办理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复;
2.4编制周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合计为52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西四环北延(原金樽路)(绿境路-大河路) |
25 |
2 |
中央大道(大河路-滨河路) |
14 |
3 |
毓秀路(绿达路-春融路) |
13 |
2.7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比选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须提供在本(分)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9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获得方法及时间: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
4.2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扫描件一套,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3222310@qq.com。发送邮箱的需在邮箱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发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5楼502会议室(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1号);
5.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比选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371-67188951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8039668978
邮 箱:hndm998829@126.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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