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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涉案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514次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涉案车辆停车场服务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服务地点:南阳市城区范围内

  1.2、招标内容:为解决执法过程中涉案车辆停放的问题,现选择停车场为涉案车辆提供停车服务,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1.3、招标编号:HNDMNY20240902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服务期限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信用证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附于投标文件内。】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492009时00分至2024926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建业凯旋广场A座17号楼5楼513室。

3、方式: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河南省南阳市孔明路体育场北建业凯旋广场A座17号楼51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南阳市新华路16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123110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人:先生

联系电话:1513863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