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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县委宣传部濮阳县2022年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7 浏览次数:2617次

 项目概况

中共濮阳县委宣传部濮阳县2022年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6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濮阳县委宣传部濮阳县2022年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县磋商采购-2024-9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512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濮财县磋商采购-2024-9

中共濮阳县委宣传部濮阳县2022年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

1351200

1351200

四、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的采购和配送工作,将出版物足量配送到村,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5.4服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书目》采购,如因出版单位缺货、断货等,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调换相应出版物,且必须是正版、质量合格。如发现盗版,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免费将采购配送的图书制品的电子数据提供给采购人。电子数据内容包括:出版物名称、书(版)号、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版本版别、载体形态、定价等,并与实际到货清单一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格式自拟)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5)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合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6.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评审、招标、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及地点

1、时间:2024716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日期及地点:

1 、时间:2024716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 (供应商) 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 (供应商) 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注:使用 IE浏览器) 。插入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 (供应商) 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4 、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 (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 ,由于投标人 (供应商) 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 (供应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 (供应商) 带来不便,请谅解。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共濮阳委宣传部

地址:濮阳县红旗路106

联系人:毕海滨

联系方式:13525636927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

联系人:邢洋  

联系电话:16603939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洋

联系电话:16603939152

 

发布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