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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5290次

 1.招标条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潢川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潢川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新华书店装饰装修工程。

2.2项目概况:潢川县店北关综合楼一、二楼卖场升级改造,改造面积827㎡。

2.3施工地点:潢川县店北关综合楼。

2.4预算金额:约2390273.11元。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及其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月份以来)、无在建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注: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则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 1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室)。

4.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4购买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2 5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潢川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潢川县三环路新区

联系人:袁先生

 话:0376-6119938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人:张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