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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2498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HNDM20231207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范围: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业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含车辆保养、配件更换、轮胎更换、车辆故障检修、零配件供应等,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和委托服务内容为准;
2.2服务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询比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3家入围单位;
2.6预算金额:年度预算总金额约380万元(据实结算,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三类及以上《汽车(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汽车(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评审结束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对象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3其他要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需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4.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方式,提供资料扫描件(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发送至 hndm998829@126.com邮箱,然后与代理机构(0371-55679799、18538232860)联系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电子邮件领取须提供以下资料:(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4.3询比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对除上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便民服务中心6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537802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杨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18538232860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监督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278号基运投资大厦
电  话:0371-8618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