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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电动重式叉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3-11-22 浏览次数:2356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的委托,就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电动重式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23年11月21日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电动重式叉车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2辆电动重式叉车采购及售后服务。
3、预算金额:64万元。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6、质保期:两年。
7、质量标准:车辆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3年11月21日
2、评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袁方立、孔杰、徐少荣、李海英、赵学杰(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海捷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28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质保期:4年
质量标准:车辆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凯傲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32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质保期:4年
质量标准:车辆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傲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33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质保期:2年
质量标准:车辆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地    址:周口市太昊路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394-8170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