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联合工房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2324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的委托,就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联合工房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于2023年11月7日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联合工房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内容: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
5、预算金额:约30万元。
6、供货期:30日内。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3年11月7日
2、评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弓书岭、阴利、白芳芳、汪丽君、徐一帆(招标人代表)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3730.68元
供货期:30日内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旺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4201.04元
供货期:30日内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周口市佳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3315.02元
供货期:30日内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地 址:周口市太昊路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394-8170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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