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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联合工房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6 浏览次数:2076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联合工房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联合工房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项目。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数据输出显示设备采购。
2.5预算金额:约30万元。
2.6供货期:30日内。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
3.3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售后服务;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注:(1.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企业查询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2.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5 2021年、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采购业绩;相关人员的劳务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自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证明即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0 月17日至 2023 年10 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室)。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按3.1-3.6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5 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河南省烟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7日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地    址:周口市太昊路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394-8170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371-5567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