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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卖场电梯间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10-09 浏览次数:5773次

 一、采购条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濮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濮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卖场电梯间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濮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卖场电梯间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HNDM20231002
2.3预算金额:996913.25元 最高限价:996913.25元
2.4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2.5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验收
2.6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两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按实际提供或说明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1个月份缴纳税收凭据和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1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须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在供应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缴纳的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控股、股东交叉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所有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昆吾中路122号);
4.3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者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领取文件。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4.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昆吾中路122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濮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京开大道241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862393953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303827075
E-mail:2940745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