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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厅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3-02 浏览次数:6471次

 



项目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厅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通过远程不见面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M20230301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厅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89464.49元
5、采购需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厅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者投资人信息。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程不见面办理。
3.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通过邮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项目名称、附身份证)、文件费转账凭证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合成1份PDF)发送至邮箱1796581482 @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回传至来信邮箱视为领取成功,磋商文件电子版效力与纸质版相同,不再发售纸质文件,请及时查收。
4.售价:500元/套,转账方式,售后不退。文件费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11007880190000006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930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589065993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5890659938
发布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