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巩义市鲁庄镇李窑村干沟河清淤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3-02-17 浏览次数:6210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23-2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鲁庄镇李窑村干沟河清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2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巩财谈判采购-2023-2-1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林州天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龙山东路 34 号 3155000.00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巩义市鲁庄镇李窑村干沟河清淤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张顺 豫2411720454
31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雷红伟、刘谷琦、 王彭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工程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5085元,由成交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2.定标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电   话:0371-64389803。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鲁庄镇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783566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鹏  
电  话:1361383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鹏
电    话:13613833222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