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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子湖6号地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2305次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子湖6号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郑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子湖6号地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龙子湖6号地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姚桥路以北,行健街以东,薪传街以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826.33㎡,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1亿元。功能业态主要为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含示范区)工程各阶段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提供(不含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电力设计、燃气二次设计、自来水二次设计、热力二次设计、建筑施工图审查、幕墙施工图审查、精装施工图审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不含景观工程、车库划线及标识标牌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场区内雨污水管网工程、供水、燃气、热力、临电工程、正式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检测(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850日历天,其中示范区工期10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4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6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争创结构中州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书),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指同一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的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总承包方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项目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但面积需达到相应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EPC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为两个合同,但必须是同一个项目。
2)项目经理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8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或EPC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3)设计负责人业绩:指已完成不少于8万㎡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6)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项目经理为准);
7)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需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则需提供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在郑东新区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或取消期内的情况。
3.6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财务未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度至2021年度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其他要求:
①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③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提供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④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相关信息。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一开标室。
5.3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定代表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不用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原件的部分,将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注: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下载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以交易平台最新通告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郑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创新孵化基地B栋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56278717
邮  箱:zxzdhyb@163.com
传  真:无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蔡女士、王女士
电话:0371-55679799、15937159362
传真:0371-63812233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楼
电话:0371-67179212
传真:无
电子邮箱:zdxqjsj14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