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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马庄桥镇腾飞路(清丰大道一经二路)建设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28 浏览次数:3652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丰县马庄桥镇腾飞路(清丰大道一经二路)建设项目(EPC模式)已由 清发改【2022】8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清丰县马庄桥镇腾飞路(清丰大道一经二路)建设项目(EPC模式);
1.2 招标编号:HNDM20220926;
1.3 建设地点:清丰县马庄桥镇;
1.4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2096.8万元;
1.5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1.7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1.8 工期:180日历天;
1.9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及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1.10建设规模及内容:全长1005米,道路红线宽40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
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造价员),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8、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只能有一家)作为牵头人,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 家;
③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⑥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09:3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6.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左利刚
联系电话:16639393536
地    址:清丰县春晖路28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飞
电    话:18939331676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