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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1-12-23 浏览次数:4677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21-54

二、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
2.1采购邀请书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2.2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2日
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成交信息
包号 成交单位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 河南凯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B 座 8 层 133 室 592000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对巩义市辖区内正在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及受到暴雨灾害产生的资产损失进行现场核查,明确当前各标段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投入资金情况,及因灾害损失的工程量和资金情况,并出具评估报告。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四、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周淑鲜、尹华萍、徐会强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按服务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880元,由成交人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定标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巩义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   址:巩义市嵩山路120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59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 鹏 
电  话:1361383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 鹏
电    话:13613833222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  话:0371-6438980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