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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监控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12-07 浏览次数:1928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监控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监控维保项目
二、采购编号:HNDM20211201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4.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2 服务期:3年。根据服务情况按年签订合同,每期合同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4.3 采购内容:维保内容包含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监控系统的线路维护、中心设备维护、摄像机维护、NVR录像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护(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5 采购控制价:15.6万元。
4.6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有效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4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6.2 获取方式:到洛阳市王城大道与美茵街口建业左岸国际B座1706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6.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文件费3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0日15时00分。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磋商地点:洛阳市王城大道与美茵街口建业左岸国际B座2017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发布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洛阳新区高铁龙门站对面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379-63296908
电子邮件:zcb63296908@163.com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9936566
电子邮件:dmlyfgs@126.com
十二、监管部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96936
十三、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1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