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许昌卷烟厂卷包数采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1 浏览次数:1995次
一、招标条件
2021年许昌卷烟厂卷包数采补充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许昌卷烟厂卷包数采补充项目
2.2招标编号:HNDM20211109
2.3招标范围: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
2.4质量要求:项目质量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5项目实施周期及要求: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试运行3个月。
2.6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免费质保;
2.7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 投标人须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且经营范围至少涵盖计算机软件开发;
3.2信誉要求:
3.2.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
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2.2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
3.2.3 投标人信用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2.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网页截图。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4.3报名须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相关资质证书;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4)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
(6)“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证明证件,查验原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广发大厦12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广发大厦12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0374-33517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电话:0371-55679799
敏感信息使用告知:本次招标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和通讯方式以及企业社会统一信用编码(纳税人识别代码)、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仅限于本次招标以及中标人后续合同签订、合同执行,不用于其它用途。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812233 传真:0371-63812233 Email: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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