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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和吸附式炸药探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8 浏览次数:1974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M20211105 
2、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和吸附式炸药探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
(万元)
1 HNDM20211105 郑州铁路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和吸附式炸药探测仪采购项目 112 11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无人机反制设备2台;吸附式炸药探测仪4台
5.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合格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部门年检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按实际提供或说明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均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1207室。
4.售价:300元/份。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郑州铁路公安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永安街5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322628 
2.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79799/13526411962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hndmg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