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2175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1-943
二、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外包服务项目
2.1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4日
2.2评审日期:20201年10月15日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成交情况
包号 成交单位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 北京铭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9号4幢一层104 1063000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外包服务(包括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以及巩义市人民法院需要送达的其他诉讼类法律文书)1批 1年 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孙书元 徐会桃 张立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按服务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5504 元,由成交人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定标日期为2021年10月1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东区新兴路与河图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孟江鹏
联系电话:18569906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鹏
电 话:1361383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鹏
电 话:13613833222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 话:0371-6438980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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