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部分乡镇安置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3563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部分乡镇安置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综字(2021)40号文件(2108-410184-04-01-97446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郑市恒泰城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市部分乡镇安置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为新郑市部分乡镇安置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及相关的市政管线工程等。
3.标段划分:3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1 第一标段 孟庄镇、郭店镇、城关乡、具茨山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
2 第二标段 薛店镇、和庄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
3 第三标段 孟庄镇、郭店镇、城关乡、薛店镇、和庄镇、具茨山项目监理 负责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1)一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两个标段投标或者对第三标段一个标段的投标,同时投标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中标的先后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
(4)未按上述规定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工程地点:
第一标段:孟庄镇、郭店镇、城关乡、具茨山四个乡镇;
第二标段:薛店镇、和庄镇两个乡镇;
第三标段:孟庄镇、郭店镇、城关乡、具茨山、薛店镇、和庄镇六个乡镇。
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设计工期:21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第二标段:设计工期:21日历天,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第三标段: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6.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相关验收规范。
第三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最新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2.1.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2.1.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二项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2.2第三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2.2.1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人员要求:
3.1第一、二标段人员要求:
3.1.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城建类或建设设计类或交通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新承接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证明);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社保中心出具2020年 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任意连续缴纳的六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2第三标段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社保中心出具2020年 6月以来本单位为其任意连续缴纳的六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信用中国”跳转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5.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第一、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1.1要求,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1.2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
4.2 地点: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4 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2021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3 逾期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www.hnggzyjy.c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恒泰城建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新区中兴路景瑞商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838163335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567979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
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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