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21-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厅及第五法庭项目配合配套设施安装空调改造工程项目
2.1采购邀请书发布日期:2021年8月26日
2.2评审日期:2021年9月1日
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成交信息
包号 |
成交单位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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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三张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 72 号 1 号楼 55 号 |
20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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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级别 |
注册证号 |
工期 |
施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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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功晓 |
一级 |
豫141171728818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
四、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吴冰、邵雪峰、乔宏钦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按工程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7364元,由成交人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定标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东区新兴路与河图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玉锋
联系电话:18569906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 鹏
电 话:1361383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 鹏
电 话:13613833222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 话:0371-6438980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
版权所有: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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