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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临床药学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1-08-12 浏览次数:1996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临床药学管理系统),招标人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临床药学管理系统)
2.2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2.3建设地点: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软件采购及二次研发、配套硬件采购、与医院现有系统来往端口的改造并对接、整体部署、系统调试、培训及其售后服务等。
2.5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人使用科室使用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2近年来(2018年1月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具有完成本项目实施和后期维护的能力。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上述三项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公司名称-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9日(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26室现场获取(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4.3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拒绝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4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1-638812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5679792
电子邮件:hndm99882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