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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起重机+卸料门及化学除盐水成套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1-08-05 浏览次数:2419次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88

一、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起重机+卸料门及化学除盐水成套设备采购

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9800000.00

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0 日历天(具体设备到货日期和安排,合同另行约定)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自全厂 72+24 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结束,并经验收

合格之日起 2 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浙起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9980000.00

设备质量要求:合格并达到优等品质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0 日历天(具体设备到货日期和安排,合同另行约定)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自全厂 72+24 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结束,并经验收

合格之日起 2 年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7700183.54

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0 日历天(具体设备到货日期和安排,合同另行约定)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自全厂 72+24 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结束,并经验收

合格之日起 2 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广东益民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7560000.00

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具体设备到货日期和安排,合同另行约定)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自全厂 72+24 小时整套启动试运行结束,并经验收

合格之日起 2 年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评标结果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投诉受理部门)(投诉电话:0371-67885515)。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正光北街才高街东方鼎盛中心A座12层

电话:0371-55359071

联系人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先生 先生   

电话:0371-556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