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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改造项目-中州大道(黄河桥头-宇通立交)项目金水路中州大道互通立交改造工程等5项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1-07-06 浏览次数:3940次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7月9日
一、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改造项目-中州大道(黄河桥头-宇通立交)项目金水路中州大道互通立交改造工程等5项工程监理
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1.12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2名: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1.116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1.104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滑思庆,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13710;
中标候选人第2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红林,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08996;
中标候选人第3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瑞强,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077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1.116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1.12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1.122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云龙,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10881;
中标候选人第2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国扬,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13889;
中标候选人第3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丁  东,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1170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1.104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1.11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中标候选人第3名:正博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1.116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瑞强,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07717;
中标候选人第2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于  海,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12348;
中标候选人第3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冯  军,注册证书及编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1311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第1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评标结果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投诉受理部门)(投诉电话:0371-6788551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话:0371-67180029
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郭先生 谢先生   
电话:0371-556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