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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1-05-08 浏览次数:2386次

 一、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1-75

二、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自然资源评价评估

2.1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0423

2.2评审日期:202010508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成交情况

包号

成交单位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一标段

河南恒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东风南路交汇处西北角龙宇国际大厦五层540室

798000

二标段

河南恒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渑池县会盟路御景国际1号楼西单元801室

638000

包号

服务范围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一标段

巩义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价评估的文本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并完成电子备案。

6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为准

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验收

二标段

巩义市标定地价评价评估的表格数据、报告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并完成电子备案。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燕锋  马军营  张立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国家规定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服务类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11970元,二标段:9570元,由成交人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定标日期为2021050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址: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12号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5736758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人:高斌

   话:15136251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鹏

    话:13613833222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话:0371-64389803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