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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综合信息化建设工程四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0-11-12 浏览次数:2915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综合信息化建设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综合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0】070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巩义东区新建巩义市人民法院
3.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3.5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标段 建设内容 预算金额(元)
第四标段 多功能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能排队叫号及评价系统、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智能云柜系统。 7773985.94
四、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10月22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
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
3、评标情况: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报价等评分因素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进行综合打分,各有效投标人得分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最终得分 排名
1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85.51 2
2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85.50 3
3 和光海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9.81 5
4 河南顺博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82.69 4
5 利德世普科技有限公司 76.48 6
6 郑州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2.67 1
5、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名称:郑州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71548.17元
项目负责人:牛小波
级    别:一级
注册证号:豫141141518155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名称: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00059.77元
项目负责人:朱红斌
级    别:一级
注册证号:豫162141502909
工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名称: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46156.05元
项目负责人:王涛
级别:一级
注册证号:00133895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六、信息发布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5699067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崔 鹏
电话:13613833222
监督单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信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4361629
邮箱:gyzjjzb@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