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林州市西街南岸、麒麟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铁牛沟·龙湖嘉苑(南区)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 |
GC-2020-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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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GC4105002020006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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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林州市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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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类别 |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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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
资金来源 |
贷款及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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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9日 |
评标日期 |
202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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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 |
勘察工期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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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林州市境内 |
控制价(元) |
22749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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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和内容 |
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人防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图设计(监控、路灯、道路、给排水、污水、雨水、室外信息工程、绿化、亮化设计、暖通、消防、室外电力配套分析图等除室外电力外的所有配套工程)、竣工图绘制、所有钢结构建筑物及构筑物、参加评审、项目验收、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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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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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报价得分 |
资信业绩 |
技术文件 |
总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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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建中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167376.00 |
林劲松 |
9.45 |
10 |
69.58 |
89.0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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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安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2047429.80 |
闫林 |
10 |
10 |
67.02 |
87.0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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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大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183925.12 |
刘彦宏 |
9.38 |
3 |
63.88 |
76.26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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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中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16995920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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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郑州市城东路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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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林劲松0941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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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1.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安置区建设项目少林第三社区安置房 2.锦宏光耀城(二期) 3.中建▪南书苑施工图设计 4.中建▪森林观澜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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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51721997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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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闫林1541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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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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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1.城市之光勘察民用设计及人防设计项目 2.内黄县昆仑明珠设计项目 3.安阳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 4.安阳世和府北园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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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大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172632231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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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刘彦宏094100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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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西段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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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1.鹤壁市豫鹤新城三期设计项目 |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开元区振林路27号
联系人:栗先生
电 话:0372-680898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HBHG4P
招标代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驻林州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180号)
联系人:宋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2-6831638 0371-55679799
统一机构信用代码:91410105753889852Q
监督单位: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2-680898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交易相关利害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间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附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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