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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昌印务信息化机房建设、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系统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21 浏览次数:2784次

 1、招标条件

“2020年永昌印务信息化机房建设、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系统软件采购项目”经批准,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受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0年永昌印务信息化机房建设、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信息化机房建设、网络安全设备购置、系统软件采购。
2.3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信息化机房建设。
二标段:网络安全设备购置。
三标段:系统软件采购。
2.4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方实际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有失信记录(查询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直接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核查)。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注:【查询指南: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高级检索”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查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否有行贿记录】;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7列入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8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1日至2020年0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07室(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邮资金额50元],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获取文件时应携带资料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3投标人提供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5.4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5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6须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5.7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记录查询结果(查询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当事人名单”),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5.8 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记录(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9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
5.10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11须提供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承诺函。
5.12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1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8.1.1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赵先生/0374-3186910
8.1.2廉政监督
张先生  0374-3188125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由路
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2.1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55679799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E-mail:hndm998829@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hndmgl.com
 
附:《投标人书面声明》。
 
2020年9月21日
 
 
 
 
 
 
 
 
 
 
 
 
 
投标人书面声明(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此承诺:
我公司为符合贵公司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而且我公司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无不良运营行为。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记录。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公司的投标、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